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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24 11:47 | 栏目:新闻 | 点击:次
1、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2、于2007 年 11 月 23 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