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00:59 | 栏目:新闻 | 点击:次
1、定义分辨:
(1)质数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
(2)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
(3)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2、根据性质分辨:
(1)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2)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3)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4)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5)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6)所有大于10的质数中,个位数只有1,3,7,9。
扩展资料:
一、质数具有许多独特的性质:
(1)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
(2)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3)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二、合数类型
合数的一种方法为计算其质因数的个数;另一种分类合数的方法为计算其因数的个数。所有的合数都至少有三个因数。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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