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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数与合数(怎么分别质数与合数)

时间:2022-09-25 00:59 | 栏目:新闻 | 点击:

1、定义分辨:

(1)质数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

(2)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

(3)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2、根据性质分辨:

(1)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2)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3)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4)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5)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6)所有大于10的质数中,个位数只有1,3,7,9。

扩展资料:

一、质数具有许多独特的性质:

(1)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

(2)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3)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二、合数类型

合数的一种方法为计算其质因数的个数;另一种分类合数的方法为计算其因数的个数。所有的合数都至少有三个因数。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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