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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审查(关于提前做好消防设计审查的通知)

时间:2022-09-25 04:51 | 栏目:新闻 | 点击:

一、严格执行《暂行规定》和《细则》

《暂行规定》和《细则》是贯彻《消防法》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承担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职责的城管执法、行政审批等部门,以下统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履行相关职责的重要依据。各级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暂行规定》和《细则》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把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关口,切实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优化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


各级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验收并入竣工联合验收。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指导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严格按照技术标准组织设计、施工、验收。严格落实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消防查验首要责任,建设单位不具备消防查验专业能力的,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推动服务关口前移、日常监管同步、问题过程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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